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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茅工字201993号

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劳模疗休养活动的

通  知

各基层工会:

为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和工匠精神,营造学习劳模、尊重劳模、关爱劳模、崇尚劳模、争当劳模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彰显集团公司党委和工会组织对劳模的关心和关怀,根据上级工会相关文件精神及集团公司《国酒劳模、金牌员工评选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文件要求,经茅台集团工会2019年第九次常委会研究,拟于近期举办两批劳模疗休养活动,现将第一批疗休养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疗休养时间

9月16日至20日

二、疗休养地点

赤水市丹霞溪谷度假中心

三、疗休养对象

集团公司“遵义市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遵义市五一巾帼标兵”、“遵义市金牌工人”、“仁怀市五一巾帼标兵”、“仁怀市金牌工人”、“酒都工匠”、“国酒劳模”、“金牌员工”,共计18人。

四、疗休养内容

疗休养活动与爱国主义教育、综合素质提升相结合,以休息疗养、学习讲座、研讨交流、文体活动等内容组织开展。

五、疗休养活动的组织

(一)本次疗休养活动在集团公司党委的领导下,由集团公司工会具体组织实施,相关单位及各基层工会积极配合。

(二)疗休养活动按照工作项目化管理和运作的要求,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原则上委托劳模疗(休)养基地或有正规资质的旅行社承办,依法签订委托合同或协议。

(三)统一为参加疗休养的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指派专人负责疗休养工作,并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有关“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相关要求,切实开展疗休养活动。

六、相关要求

(一)参加疗休养人员需携带二代身份证,不得安排家属或随员,严格遵守疗休养工作纪律和有关规定。

(二)服从组织安排,统一行动,不得擅自离团,如产生组织安排以外的费用自行承担。

(三)认真做好劳模、一线优秀职工疗休养活动的新闻宣传报导工作。

(四)为做好疗休养期间的管理服务工作,公司工会将安排两名工作人员随行,负责做好疗休养活动期间统筹管理及服务工作。

(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疗休养人员名单.xlsx

2.疗休养行程安排表.docx

      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会委员会

         2019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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