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茅工字﹝2020﹞33号
茅台集团工会关于启用制酒一车间等三个基层工会印章的通知
各基层工会:
按照集团公司《印章使用管理办法》(黔茅有限通〔2012〕35号)和《关于调整部分基层工会机构设置的通知》(黔茅工字﹝2019﹞82号)要求,并根据集团公司工会2020年度第11次办公会精神,为规范基层工会印章使用管理,现启用以下三个基层工会印章:
一、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会委员会制酒一车间工会;
二、茅台(上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
三、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文化旅游有限责任公司工会委员会。
以上共三枚印章自2020年3月26日正式启用。
特此通知。
附件:启用印章(印模).pdf
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会委员会
2020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