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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茅工字202075


关于销售公司工会委员会委员和主席

选举结果的批复

销售公司工会:

《关于销售公司工会委员会委员和主席选举结果的报告》收悉。经集团公司工会2020年度第十二次常委会研究,同意郭芬芳同志不再担任销售公司工会第三届委员会主席和委员,选举刘妍同志为销售公司工会第三届委员会委员,刘妍同志任销售公司工会第三届委员会主席。刘妍同志任职时间从当选之日2020年7月3日起计算。

特此批复。

 

 

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会委员会

2020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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