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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第四巡视组巡视公告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13日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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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安排,省委第四巡视组自2020年11月9日至12月29日对省总工会党组开展巡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视对象

省总工会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二、巡视内容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省委有关要求,本轮巡视主要内容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守政治巡视职能定位,坚持同题共答,认真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和省委巡视工作实施办法,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对照被巡视单位“三定”方案,紧紧围绕党组政治责任和职能使命,重点监督检查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决策部署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落实巡视、审计、主题教育整改情况。

反映领导干部其他方面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和下一级领导班子党政主要负责人重要问题线索,也属了解掌握范围。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视期间,设置意见箱、邮政信箱、开通举报电话等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受理时间:2020年11月9日至12月25日)。

(一)设置意见箱:分别放置于省总工会机关办公楼、省工会服务职工中心、劳动时报社、省总工会干部学校、省总工会花溪职工疗养院和贵州省新长征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举报电话(传真):0851—85661987(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三)邮政信箱:贵州省贵阳市A068号邮政信箱。

根据巡视职责,省委第四巡视组主要受理对上述巡视对象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视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按有关规定处理。            

中共贵州省委第四巡视组

                            2020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