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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0年度工会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26日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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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茅工字202121

关于评选2020年度工会工作

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

 

各基层工会:

2020年,在集团公司党委和上级工会的正确领导下,公司各基层工会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忠诚党的事业、竭诚服务职工”为工作主线,认真履职尽责,积极担当作为,为公司顺利完成各项工作目标提供了坚实保障。 

为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发广大职工创先争优活力,为茅台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经公司工会研究,决定对2020年度工会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评选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基本条件

(一)先进基层工会组织:建立至少一年以上的基层工会(即2020年1月1日前成立工会组织的单位)。

(二)优秀工会工作者:公司在岗在册从事工会工作三年及以上,具有突出工作业绩的基层工会专(兼)职工会负责人、工会工作人员。

(三)工会活动积极分子:公司在岗在册从事本职工作二年及以上且属于茅台集团工会的会员,积极参加工会组织的政治活动、社会活动、文艺体育活动等,履行会员义务、交纳爱心基金、工会活动表现突出。

(四)先进基层工会组织、优秀工会工作者、工会活动积极分子的名额设置、基本条件详见附件1。

二、评选程序

(一)先进基层工会组织

1.公司工会根据2020年度工会考核得分、工会机关评价得分按占比汇总后进行排序。

2.由公司工会将排名前20%的名单送公司纪委、人力资源社保处、综治保卫处等相关职能部门审核是否存在违法违规、重大安全事故等现象。

3.根据审核结果组织召开公司工会专题办公会议,讨论、提拟表彰候选名单报公司工会常委会审议决定。

(二)优秀工会工作者

1.公司工会根据2020年度工会考核得分、工会机关评价得分按占比汇总后进行排序。

2.由公司工会将排名前20%的名单送公司纪委、人力资源社保处、综治保卫处等相关职能部门审核是否存在违法违规、重大安全事故等现象。

3.根据审核结果组织召开公司工会专题办公会议,讨论、提出拟表彰候选名单报公司工会常委会审议决定。

(三)工会活动积极分子

1.以基层工会为单位,按分配名额组织评选。

2.由公司工会将汇总名单送公司纪委、人力资源社保处、综治保卫处等相关职能部门审核是否存在违规违法、重大安全事故等现象。

3.根据审核结果组织召开公司工会专题办公会议,讨论、提出拟表彰候选名单报公司工会常委会审议决定。

三、推荐要求

(一)各基层工会要高度重视推荐评选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及时向所在党组织汇报,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名额进行推荐,确保评选质量,如有审查不合格者,名额不再递补。

(二)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开、透明、民主的原则,不搞轮流“坐庄”,按要求在本单位进行公示。集团公司内因工作调动的员工由现所在基层工会征求原基层工会意见后,参加现所在基层工会的评选。

(三)按时上报推荐材料,工会活动积极分子事迹材料不少于500字,事实清楚、内容详实,于2021年3月31日前将纸质版、电子版推荐表报公司工会组织宣教部1610室,联系人:罗淑英,联系电话:22386016,电子邮箱1225308968@qq.com。

 

附件:1.2020年度工会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办法.docx

                          2.2020年度工会活动积极分子名额分配表.xlsx

                          3.茅台集团2020年度工会活动积极分子推荐表.docx

 

 

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会委员会

2021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