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茅工字﹝2021﹞32号
关于印发《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通知
集团公司工会各部门、各基层工会:
为加强茅台集团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制度建设,推进女职工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集团公司工会制定了《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细则》,经集团公司工会第二届女职工委员会第一次全委(扩大)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细则.docx
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会委员会
2021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