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茅工字﹝2020﹞23号
关于对制酒三车间工会等十七个基层工会
选举结果的批复
各基层工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规定,制酒三车间工会等十七个基层工会近期完成委员等选举工作,选举结果经茅台集团工会2021年第七次常委会研究同意,现对相关选举结果批复如下:
一、制酒三车间工会
同意替补李贵鸿、郑玄两名同志为制酒三车间工会第五届委员会委员。
二、制酒五车间工会
同意莫绍平同志任制酒五车间工会第四届委员会副主席,任职时间从当选之日2021年2月21日起计算。
三、制酒七车间工会
同意胡晓波同志任制酒七车间工会第四届委员会副主席,任职时间从当选之日2021年3月9日起计算。
四、制酒十四车间工会
同意替补谭洪芳同志为制酒十四车间工会第三届委员会委员。
同意谭洪芳同志任制酒十四车间工会第三届委员会主席,任职时间从当选之日2021年1月28日起计算。
五、制酒十六车间工会
同意替补王诚芳、杨涛两名同志为制酒十六车间工会第二届委员会委员。
六、制酒十八车间工会
同意替补吴祖超、胡朗两名同志为制酒十八车间工会第二届委员会委员。
七、制酒十九车间工会
同意替补冯飞同志为制酒十九车间工会第二届委员会委员。
八、制酒二十二车间工会
同意选举支柱、潘义美、赵青青、黄梅、胡德珍、张坤选、胥国红七名同志为制酒二十二车间工会第一届委员会委员。
同意支柱同志任制酒二十二车间工会第一届委员会副主席,任职时间从当选之日2021年3月3日起计算。
九、制酒二十三车间工会
同意替补万亚、陈羽两名同志为制酒二十三车间工会第一届委员会委员。
十、制酒二十四车间工会
同意替补王丹同志为制酒二十四车间工会第一届委员会委员。
十一、制酒二十六车间工会
同意替补张清、彭红翔、黄启峰三名同志为制酒二十六车间工会第一届委员会委员。
十二、制酒二十八车间工会
同意选举肖红、杨启强、陈兴兴、候旋、秦马薇、喻兴、谭洪伟七名同志为制酒二十八车间工会第一届委员会委员。
十三、制曲二车间工会
同意替补刘小菊、陈豪、陈美君三名同志为制曲二车间工会第三届委员会委员。
同意刘小菊同志任制曲二车间工会第三届委员会副主席,任职时间从当选之日2021年1月28日起计算。
十四、制曲七车间工会
同意替补李晓春、吴凤智两名同志为制曲七车间工会第一届委员会委员。
同意李晓春同志任制曲七车间工会第一届委员会副主席,任职时间从当选之日2021年1月27日起计算。
十五、动力车间工会
同意选举王运行、刘姜、刘秀兰、严叶新、李庆芬、张川、欧春玲七名同志为动力车间工会第一届委员会委员。
同意欧春玲同志任动力车间工会第一届委员会副主席,任职时间从当选之日2021年2月1日起计算。
十六、数字与信息化管理中心工会
同意选举丁醇、孙永飞、李吉瑜、杨旗、赵友文五名同志为数字与信息化管理中心工会第一届委员会委员。
同意赵友文同志任数字与信息化管理中心工会第一届委员会兼职主席,任职时间从当选之日2021年1月27日起计算。
十七、生产物资配送保障车间工会
同意李星煜同志任生产物资配送保障车间工会第二届委员会副主席,任职时间从当选之日2021年3月9日起计算。
特此批复。
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会委员会
2021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