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茅工字﹝2021﹞53号
关于制酒二十一车间工会等十四个基层
工会选举结果的批复
各基层工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规定,制酒二十一车间工会等十四个基层工会已完成委员等选举工作,选举结果经茅台集团工会2021年第十四次常委会研究同意,现对相关选举结果批复如下:
一、制酒二十一车间工会
同意替补任声梅、徐国芹两名同志为制酒二十一车间工会第二届委员会委员。
同意徐国芹同志任制酒二十一车间工会第二届委员会主席,任职时间从当选之日2021年4月22日起计算。
二、制酒三十车间工会
同意替补欧艳同志为制酒三十车间工会第一届委员会委员。
同意欧艳同志任制酒三十车间工会第一届委员会副主席,任职时间从当选之日2021年5月20日起计算。
三、离退休职工管理处工会
同意替补仇贵容同志为离退休职工管理处工会第一届委员会委员。
四、质量处工会
同意替补梅德华同志为质量处工会第一届委员会委员。
同意梅德华同志任质量处工会第一届委员会兼职主席,任职时间从当选之日2021年3月31日起计算。
五、融媒体中心工会
同意替补王茂同志为融媒体中心工会第一届委员会委员。
六、置业公司工会
同意替补马艳、王桢、候如婕三名同志为置业公司工会第一届委员会委员。
七、保健酒业公司工会
同意替补周俊同志为保健酒业公司工会第一届委员会委员。
同意替补杨庆敏同志为保健酒业公司工会第一届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
同意陈涛同志任保健酒业公司工会第一届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
同意石桥华、李雪梅、潘卫琴三名同志当选为保健酒业公司工会第一届女工委员会委员。
同意石桥华同志任保健酒业公司工会第一届女工委员会主任。
八、北京办事处工会
同意替补付长春同志为北京办事处工会第一届委员会委员。
九、和义兴酒业分公司工会
同意万云召、王强、王玉沙、叶征江、吕刚、吕相宇、向静梅、李佳旺、杨波、杨珊、杨继彬、肖红梅、赵菊、曹昆、程建十五名同志当选为和义兴酒业分公司工会第一届委员会委员。
同意杨继彬同志任和义兴酒业分公司工会第一届委员会主席,任职时间从当选之日2021年4月28日起计算。
十、酱香酒公司工会
同意替补王云同志为酱香酒公司工会第一届委员会委员。
十一、循环产投公司工会
同意替补方美洪、欧苏两名同志为循环产投公司工会第一届委员会委员。
同意欧苏同志任循环产投公司工会第一届委员会主席,任职时间从当选之日2021年5月19日起计算。
十二、财务公司工会
同意替补白陀友、姚冬东、董玮玮三名同志为财务公司工会第一届委员会委员。
同意白陀友同志任财务公司工会第一届委员会兼职主席,任职时间从当选之日2021年5月18日起计算。
十三、上海办事处工会
同意替补李建袆同志为上海办事处工会第一届委员会委员。
同意李建袆同志任上海办事处工会第一届委员会兼职主席,任职时间从当选之日2021年5月17日起计算。
十四、生产管理部工会
同意替补代亨莉、龚洁、彭登峰三名同志为生产管理部工会第一届委员会委员。
特此批复。
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会委员会
2021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