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茅工字﹝2022﹞49号
关于对设备能源管理部工会等四个
基层工会选举结果的批复
各基层工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规定,设备能源管理部工会、制酒二十五车间工会、贵州茅台酒厂(集团)酒店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贵州茅台酒销售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等四个基层工会近期完成委员等相关选举工作,选举结果经茅台集团工会2022年第十六次常委会研究同意,现对相关选举结果批复如下:
一、设备能源管理部工会
同意选举左亚利、罗小月,周璠3名同志为设备能源管理部工会第一届委员会委员。
同意左亚利同志任设备能源管理部工会第一届委员会副主席,任职时间从当选之日2022年6月7日起计算。
二、制酒二十五车间工会
同意选举刘一国同志为制酒二十五车间工会第一届委员会委员。
三、贵州茅台酒厂(集团)酒店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
同意选举施振法、杨毅、文晓雪、黄长银、毛志立、王滔滔、刘娟、张位英、刘欢9名同志为贵州茅台酒厂(集团)酒店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工会第二届委员会委员。
同意文晓雪同志任贵州茅台酒厂(集团)酒店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工会第二届委员会副主席,任职时间从当选之日2022年6月22日起计算。
同意选举文晓雪、莫华金、向春梅、何静、梁玉5名同志为贵州茅台酒厂(集团)酒店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工会第二届女职工委员会委员。
同意文晓雪同志任贵州茅台酒厂(集团)酒店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工会第二届女职工委员会主任。
同意选举向春梅、黄长银、吕敏、刘娟、杨奥奥5名同志为贵州茅台酒厂(集团)酒店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工会第二届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
同意刘娟同志任贵州茅台酒厂(集团)酒店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工会第二届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
四、贵州茅台酒销售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
同意选举吴开波、袁小庆、张利、赵娜、冉弘、唐军、王永华、钟唯、肖娟、张未芹、蒋厚美11名同志为贵州茅台酒销售有限公司工会第四届委员会委员。
同意吴开波同志任贵州茅台酒销售有限公司工会第四届委员会主席,任职时间从当选之日2022年7月13日起计算。
同意袁小庆同志任贵州茅台酒销售有限公司工会第四届委员会副主席,任职时间从当选之日2022年7月13日起计算。
特此批复。
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会委员会
2022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