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以“电竞+住宿”为卖点的电竞酒店正受到越来越多年轻人的青睐,而其中不乏一些被网吧拒之门外的未成年人。于是,一些经营者投其所好,以旅馆住宿之名接纳未成年人无限制上网。更有甚者,向未成年人提供“一元租号”服务,“帮助”他们避开防沉迷系统。
此举不仅侵犯了未成年人的健康权,更是给未成年人的发展、受保护等权益造成了较大影响。从某种角度来看,个别电竞酒店俨然已经沦为了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隐秘角落”。
而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根本原因在于电竞酒店目前处于监管政策的“真空地带”,经营性质与行业标准均不明晰。如果将电竞酒店定义为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场所,经营者则必须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并严禁未成年人进入;但如果将电竞酒店定义为住宿场所,经营者在履行查验、报告等义务之后,便可以接纳未成年人入住。
现实中,部分电竞酒店都是参照酒店的管理进行经营,为了达到营利目的,甚至会采取未成年人入住不予登记等手段,故意规避检查。而事实上,大多数消费者选择电竞酒店,主要就是为了能够和朋友组团“开黑”,享受高品质的游戏体验,住宿服务更多情况下是次要需求。也就是说,电竞酒店同样作为一种提供网络服务的“文化空间”,相关部门理应对其实施“网吧+酒店”的双重管理,明确其经营性质与行业标准,并明令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电竞酒店。
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任何主体和个人都不应为了一己私欲而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即便是相关法律法规暂未明确,经营者及相关监管部门也应当主动履职,承担起相应责任与义务,共同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营造阳光环境,不留丝毫“隐秘角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