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茅工字﹝2022﹞70号
关于征集茅台集团2022年职工“五小”优秀
创新成果参评贵州省职工“五小”优秀
创新成果的通知
各基层工会:
根据贵州省总工会、贵州省科学技术协会、贵州省质量协会《关于征集2022年评选贵州省职工“五小”优秀创新成果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推进公司“五小”活动广泛深入开展,充分展示广大职工在推动公司技术进步、产业转型升级和实施创新发展等方面取得的丰硕成果,激励广大职工参与创新创造,促进科技成果转化,集团公司工会决定开展2022年职工“五小”优秀创新成果征集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8至2021年12月31日以前,由职工在工作岗位上独立完成或团队集体完成的小发明、小革新、小改造、小设计、小建议,经过具体实施已完成。具有先进性、实用性,在提效节能、改进工艺等方面有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评选标准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报参评
1.推动节能降耗、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并取得显著成效的;
2.对不合理的工艺和陈旧的操作方法进行革新和建议,对提高产品产量、质量和节能减排成效显著的;
3.对落后的技术设备、工具、工艺流程等进行革新、改造或提出建议,对提高效率、促进文明生产、节能减排和安全生产成效显著的;
4.围绕产品的升级换代进行发明、革新和设计,经过试验能够应用于生产的小发明、小创造,有较好的经济效益,节能减排成效显著的;
5.对企业管理体制的调整、改革,对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成效显著,并被采纳的合理化建议;
6.对提升企业服务水平和服务环境成效显著,并被采纳的合理化建议;
7.对地方传统工艺、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有创新改进设计,并成功应用于生产中,有较好经济效益,节能减排成效和社会效益的。
(二)下列情形之一不列入评选范围
1.已获得过省总工会创新成果奖励的项目;
2.已经获得过省级以上奖励或列入省以上科技计划项目取得的成果;
3.由单位或部门拨款立项,组织专业部门、建立专业攻关团队实施的科技项目和成果;
4.正在实施尚未完成的项目。
5.涉密项目不参加评选。
三、工作要求
(一)各基层工会要把开展“五小”活动作为提高职工素质的途径和办法,通过征集评选活动,充分挖掘职工的绝招、绝技、绝活,进一步调动广大职工尤其是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立足岗位、锐意进取,为公司改革创新注入动力。
(二)请符合申报条件的基层工会,务必于2022年11月2日17:00前,将申报表(电子版和盖章扫描PDF版)通过OA资料传输报送至公司工会(联系人:谭瑶瑶),经公司工会进行初评后,择优向上级工会推荐参评。
特此通知。
附件:贵州省2022年职工“五小”优秀创新成果申报表.xlsx
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会委员会
2022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