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茅工字﹝2025﹞39号
关于对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选举结果的批复
各基层工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规定,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于近期完成了相关选举工作,选举结果经茅台集团公司工会2025年度第十一次常委会研究同意,现对相关选举结果批复如下:
一、技术开发公司第二届工会委员会委员
同意王庆波、王艳、王媛媛、王杰、叶发群、何贞玉、陈进、陈欣、张集连、周登科、周真模、赵洋、顾晓蕾、高燕丽、程玉红15名同志当选为技术开发公司第二届工会委员会委员。
二、技术开发公司第二届女职工委员会委员
同意王媛媛、王杰、李才艺、张集连、顾晓蕾、高燕丽、程玉红7名同志当选为技术开发公司第二届女职工委员会委员。
三、技术开发公司第二届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
同意母敏、何贞玉、秦叶3名同志当选为技术开发公司第二届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
四、技术开发公司第二届工会委员会主席
同意高燕丽同志当选为技术开发公司第二届工会委员会主席。
五、技术开发公司第二届女职工委员会主任
同意高燕丽同志当选为技术开发公司第二届女职工委员会主任。
六、技术开发公司第二届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
同意何贞玉同志当选为技术开发公司第二届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
以上同志任期自当选之日2025年7月7日起计算。
特此批复。
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会委员会
2025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