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黔茅工字﹝2025﹞52号
关于对贵州茅台酒厂(集团)酒店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选举结果的批复
各基层工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规定,贵州茅台酒厂(集团)酒店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酒管公司”)工会委员会于近期完成了相关选举工作,经茅台集团工会2025年度第十六次常委会研究同意,现对相关选举结果批复如下。
一、酒管公司第二届工会委员会委员
同意许远福、李昌应等2名同志当选为酒管公司第二届工会委员会委员。
二、酒管公司第二届工会委员会副主席
同意许远福同志当选为酒管公司第二届工会委员会副主席。
以上同志任期自2025年12月18日当选之日起计算。
特此批复。
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会委员会
2025年12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