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茅工字﹝2020﹞59号
茅台集团工会关于启用制酒十二车间等
三个基层工会印章的通知
各基层工会:
制酒十二车间工会、制酒十五车间工会、机关工会印章因使用频繁,已损坏。按照《印章使用管理办法》(黔茅有限通〔2012〕35号)规定,经集团公司工会2020年度第22次办公会研究决定,现重新刻制以下三枚印章:
(一)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会委员会制酒十二车间工会;
(二)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会委员会制酒十五车间工会;
(三)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会委员会机关工会。
以上三枚印章,自2020年5月19日正式启用,原印章于2020年5月19日停止使用。
特此通知。
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会委员会
2020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