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茅工字﹝2020﹞71号
关于启用茅台集团工会权益保障部印章的
通 知
各基层工会:
根据《关于集团公司工会二级机构更名的通知》(黔茅有限党发〔2020〕12号)文件精神,公司工会二级科室维权福利部更名为权益保障部。按照《印章使用管理办法》(黔茅有限通〔2012〕35号)规定,经集团公司工会2020年度第二十六次办公会研究决定,刻制“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会委员会权益保障部”一枚印章,自2020年6月24日启用。原印章“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会委员会维权福利部”于2020年6月24日停止使用。
特此通知。
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会委员会
2020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