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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茅工字2020136

关于开展茅台集团茅台劳模、金牌员工

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基层工会:

为充分发挥模范引领作用,弘扬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时代风尚,进一步激励和鼓舞公司广大职工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动力,经请示公司党委同意,公司决定评选表彰第二届茅台劳模、金牌员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集团公司、股份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的在职在岗员工;与集团、股份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的在职在岗员工。

二、推荐评选数量、名额分配

推荐评选“茅台劳模”5人,“金牌员工”10人,分8个系统进行分配名额(详见附件1)。

三、评选程序

(一)基层推荐。被推荐的候选人须由本单位党政工批准,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同意并进行民主评议,在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将被推荐对象的推荐表、民主推荐情况一并报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初审提名。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推荐人选的基本情况,组织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进行初审,并分系统按300%的比例提出候选人员名单。

(三)票选名单确定。组织评选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对初审名单进行民主推荐,按200%的比例提出参与民主票选名单。

(四)民主票选。对候选人分别组织网络票选、职代会团长联席会票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票选三种方式进行。根据得票的高低计分,其中:网络票选占10%,职代会团长联席会票选占45%,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票选占45%。

(五)复审批准。根据票选得分按120%的比例产生候选人,报评选领导小组复审,确定最终人选报集团公司党委审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授予“茅台劳模”“金牌员工”荣誉称号。

四、组织领导

为保障选举工作的开展,根据《茅台劳模、金牌员工评选管理细则》要求,设立茅台劳模、金牌员工评选领导小组。

组  长:卓玛才让

成  员:党委办公室、公司办公室、公司工会、党委宣传部、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综合室、生产管理部、公司团委、质量处、人力资源社保处、法律知保处、综治保卫处、安全监管处、企业管理处、数字与信息化管理中心。

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司工会,负责评选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工作,完成评选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推荐要求

(一)好中选好,精中选优。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推荐评选工作,坚持公平、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确保优中择优、优中求精,杜绝弄虚作假,确保评选质量。

(二)客观公正,发扬民主。严格按照《茅台劳模、金牌员工评选管理细则》,规范推荐程序,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充分发扬民主,真正评选出有代表性、典型性、示范性及事迹突出的模范人物。

(三)严格程序,按时报送。各基层工会最多推荐茅台劳模、金牌员工各1人。于2021年1月4日前将推荐表纸质版材料交至公司工会组织宣教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225308968@163.com,联系人:罗淑英,联系电话:18786044987。

附件:1.茅台劳模、金牌员工候选人名额分配表.docx

2.茅台劳模、金牌员工评选管理细则.docx

3.茅台劳模、金牌员工推荐表.docx

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会委员会

2020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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