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省2023年“五好家庭”“最美家庭”“好妈妈”“好爸爸”“好孩子” 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基层工会:
按照省国资委《关于转发<省妇联关于开展全省2023年“五好家庭”暨家庭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和2023年度“最美家庭”“好妈妈”“好爸爸”“好孩子”揭晓选树的通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精神,要求集团公司结合实际组织开展相关推荐工作,为确保推荐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名称及推荐名额
(一)本次评选类别为省2023年“五好家庭”“最美家庭”(其中“最美家庭”下设五个类别,分别为“最美乡村振兴家庭”“最美战疫家庭”“最美绿色生态家庭”“最美清风廉政家庭”“最美书香润德家庭”“最美科学教子家庭”)、“好妈妈”、“好爸爸”、“好孩子”。
(二)根据通知要求,各基层工会每个类别限报一个推荐对象。
二、推荐条件
(一)省“五好家庭”评选条件
省“五好家庭”评选表彰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立德树人为根本,突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要求。评选表彰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处级及以上干部家庭比例控制在20%以内。原则上推选获得过省级及以上最美家庭荣誉称号,或其他省级及以上荣誉称号的家庭。曾荣获全国、省级“文明家庭”“五好家庭”荣誉的不再推选。
1.家庭成员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遵德守礼。家庭成员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自觉学法、尊法、守法、用法,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市民守则、村规民约。注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养成,在工作生活、社会交往、公共场所、网络空间等各方面明礼守纪、崇德向善。
3.敬业诚信,热心公益。家庭成员爱岗敬业、忠于职守,诚实劳动、勤劳致富,真诚做人、守信做事。积极参加社会公共事务,热心参与慈善捐助、义务劳动、无偿献血、文化体育等各类公益活动以及邻里互助、扶贫济困、生态环保、养老助残、社区服务等各类志愿服务活动。
4.平等和谐,孝老爱亲。家庭成员之间民主平等、和谐包容,理解信任、亲情深厚。夫妻之间恩爱忠诚、相濡以沫。父母与子女之间尊老爱幼、传承孝道。
5.家风优良,科学教子。家庭成员自觉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美德,积极参与传家训、立家规等家庭文化活动,奉行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生活态度和生活方式。父母坚持言传身教,家庭成员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学习氛围浓厚。
6.移风易俗,绿色节俭。家庭成员破除陈规陋习、推动移风易俗,不铺张奢华、不盲目攀比,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厚养薄葬。生态意识和环保理念强,倡扬崇尚绿色环保的文明新风。
(二)省“最美家庭”“好爸爸”“好妈妈”“好孩子”推荐条件
采取家庭(个人)自荐、他荐和组织推荐等多种方式, 自下而上逐级择优推荐。推荐在乡村振兴、防疫战疫、绿色生态、清风廉政、书香润德、科学教子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家庭(个人)典型。最美家庭(个人)原则上推荐获得过市级及以上最美家庭(个人)荣誉称号,或其他市级及以上相关荣誉称号的家庭(个人)。曾荣获全国、省级“文明家庭”“五好家庭”“最美家庭”荣誉的不再推选。
1.家庭成员(个人)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弘扬家庭美德,传承优良家风。在夫妻恩爱、孝老爱亲、亲善教子、自立自强、乡村振兴、扶弱济困、爱岗敬业、清正廉洁、诚信友爱、防疫战疫、绿色环保等某一方面事迹突出,得到社会好评和群众认可的家庭(个人)。
3.家庭成员互相关爱,互相支持,家庭温馨和睦,文明和谐,其乐融融,向社会传递正能量,能引领示范,有可学可取之处。
4.家庭(个人)注重安全生产、禁毒、防艾、防邪,家庭成员(个人)没有违法违纪、违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聚赌敛财等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
5.“好孩子”原则上年龄为6-18周岁,年级为小学一年级至高中三年级。
三、推荐程序
(一)推评以自下而上方式进行,向集团公司工会推报前须完成资格审核、政审把关、社会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等程序。
(二)各基层工会推报的候选家庭(个人)经集团公司工会按程序遴选后择优向省国资委进行推报。
四、资料报送要求
(一)请各推荐单位认真填写信息汇总表、推荐表;
(二)“五好家庭”“最美家庭”“好妈妈”“好爸爸”“好孩子”事迹材料不少于800字;
(三)“五好家庭”“最美家庭”“好妈妈”“好爸爸”“好孩子”各3张照片(需家庭成员合照1张,体现争创类别的2张,格式jpg,规格不小于2M,无水印,每张照片配不超过50字的文字说明)。
五、报送时间
请于2月15日前将信息汇总表、推荐表电子版和加盖公章的PDF材料通过OA“资料传输”流程报集团公司群团工作部齐芯妤处(联系电话:15120111102),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报。
附件:1.关于转发《省妇联关于开展全省2023年“五好家庭”暨家庭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和2023年度“最美家庭”“好妈妈”“好爸爸”“好孩子”揭晓选树的通知》的通知.pdf
4.贵州省2023年度“好妈妈”“好爸爸”“好孩子”信息汇总表.xlsx
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会委员会
2023年2月4日